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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报价时,务必要考虑到承包方式。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则报价时要充分考虑到材料和人工费调整的因素,以及风险因素,工程量的计算要无误。如果是单价合同,则报价时工程量只需大致准确即可,而单价中仍要充分考虑到调价及风险因素。如果总价不是一次包死,面是“调价结算”,则可以较少地考虑调价和风险因素,甚至不考虑。
有时招标文件中规定,可以提出建议方案,即可以修改原设计方案,提出投标者的方案。这时投标者应组织一批有经验的设计和施工工程师,对原招标文件的设计和施工方案进行仔细研究,提出更合理的方案以吸引采购方,促成自己的方案中标。这种新的建议方案要可以降低总造价或提前竣工或使工程运用更合理。但要注意的是,对原招标方案一定要标价,以供采购方比较。增加建议方案时,不要将方案写得太具体,保留方案的技术关键。防止采购方将此方案交给其他承包商。同时要强调的是,建议方案一定要比较成熟,或过去有这方面的实践经验。因为投标时间不长,如果仅为中标而匆忙提出一些没有把握的建议方案,可能会引起很多的后患。
对于安装项目来说,设备费和未计价材料占有工程造价的绝大部分,投资方一般都要自己控制这部分大宗物资的采购,而那些品种繁杂、价值不大的物资才由施工单位承包。这里有一个承包范围的细化问题,一定要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弄清报价范围及程度,力争公平客观体现工程承包价值。